浙大回应不开除事件(浙大回应不开除事件微博)
浙大通报努某某有多项违纪违规,为何之前未对其进行处分?
1、再被通报强奸的事件之后,浙江大学也通报呢,某某有多项违规记录,这也告诉我们有某某可能上了大学之后学习也并没有认真的对待自己的学业,这也是导致他之后犯罪的一个导火索,一个潜伏的事件。
2、浙大在声明中提到:“努某某确实存在多项被举报的违纪违规情况。校学生奖惩委员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讨论,同意重启处分程序。
3、但是也因为强奸未遂的事情,而判了一年半的有期徒刑。
清华复旦等高校明确规定学生犯罪就开除学籍,为何浙大不这样做?
而再看浙大校规,从字面上来看很明显犯罪轻者给予留校察看,重者开除学籍。而且浙大的情况通报书上的意思也很明显,就是鉴于司法部门对该学生的裁定,学校才进行从轻处理。
只要校规校纪有明确规定,处分就有可据可依。教育部出台过《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其中第52条有这样的内容:凡在校大学生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而不开除,不该是努某某案的最终答案。高校,向来担负教化之功,是社会的一片净土,所以在阻止违法犯罪、捍卫道德风气上应该有更高标准,也当有更高自觉。对那些恶劣的、严重挑衅社会底线的行为,不该有丝毫让步。
浙大回应教授骚扰女博士致其跳楼,浙大会怎么处置该教授?
1、浙大教授性骚扰女博士致其跳楼身亡,学校回应,并且其表示,学校也是就针对这件事情对对这位浙大教授做出一定的处分,目前校方也是保留了了这位浙大教授教职,而这位浙大教授也是因为这件事失去了很多重要的机会。
2、我觉得浙大教授骚扰女博士致其跳楼,如果事情属实,该教授已经涉嫌违法,应该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但是到目前为止院系回应:缺乏确凿的证据。还保留了戴某的教职,这让人感到很是不解。
3、一位自称是浙大博士生王某蕾的母亲在个人社交平台发文,向广大网友揭发了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农学系教授戴某的真面目,文章通篇都是在指责他曾多次骚扰自己的女儿,女儿因为不堪重负于2018年7月21日跳楼身亡了。
浙大努某某被开除,学校为何之前不开除?
简单而言,浙大此前的处理确实依法依规,但是,相关的规定,是不健全,存在疏漏的。浙江大学对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学生,明确可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执行法则出现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其引起热议的原因其实是有两点的,首先一点是因为努某某是身为浙江大学高等教育学校的一说一个学生,因为在高考中,浙江大学也算是人们都挤破头想要进去的大学,没有一定的实力是进不去的。
虽然后来,浙大也对努某处以开除学籍的处分,不过之前留校观察的行为明显引起了广大网友们的强烈不满,不过学校方面解释是,因为当时是考虑到怒某有自首情节,还有学校的规章制度,才会作出留校察看的处分。
根据校规因犯罪中止以及自首等情节进行了从轻处理。
浙大开除强奸犯学生努某某学籍,你觉得这是迟到的正义吗?
1、我觉得浙江大学努某某被开除学籍确实是因为舆论的压力才会这样,不然的话他现在还只是被浙江大学处留校察看的惩罚。
2、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系2016级本科生努某某被开除的原因是犯强奸罪。2020年4月17日浙大努某某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处努某某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3、以此此次浙大努某某事件为例,努某某所犯的强奸罪,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向来为社会所不忍。而本该纯粹的高校,更应该与如此洞穿底线之事绝缘。以零容忍捍卫纯正学风校风,是高校应有的姿态。
4、浙江大学对于涉事的努性学生给予了开除学习学籍的处罚决定。此前因为浙江大学对于该设施学生的处罚过轻,导致了许多网友的不满,所以迫于舆论的压力之下,学校给予了重新处理的决定。事件梳理。浙江大学爆出了多次性侵丑闻。
5、每个人的一辈子,都是唯一的一辈子。迟来的正义,如果迟到,或者如果本来不用迟到,但是因为一些人的个人原因所致,我认为必须追查。不知道曾经是哪个名人说过,正义永远不会迟到。 其实,名人名言不全是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