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 民法典)
什么是无效民事行为,民事行为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无效民事行为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确定、当然、永久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
2、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的相关规定,无效民事行为是指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行为,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或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行为。
3、[解析]无效民事行为,是指欠缺法律行为根本生效要件,自始、确定和当然不发生行为人意思之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情形:(1)行为人不具有行为能力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因没有意思能力,不发生法律行为之效果意思的效力。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6、民事行为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律师解《民法典》中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无效的民事行为包括哪些
1、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的相关规定,无效民事行为是指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行为,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或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行为。
2、法律分析: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法律分析: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4、违反法律规定的代理行为无效:如代理人未经委托或者超越委托范围所做成的代理行为,这些行为也被认定为无效。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如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如以非法目的订立的合同、以虚假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等,这些合同都被认定为无效。
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赠与、奖励、获得报酬等纯获益的行为,属于有效行为。(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法律行为,属于有效行为。(3)除上述情形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6、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哪些行为?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的相关规定,无效民事行为是指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行为,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或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行为。
法律分析:无效民事行为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确定、当然、永久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
法律分析: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意思表示所做成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被法律认定为无效。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违反法律规定的无效民事行为:如违反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规定,如未成年人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禁止性规定等,这些行为都被认定为无效。
什么叫无效民事行为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的相关规定,无效民事行为是指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行为,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或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因缺乏法律约束力而不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无效民事行为通常涉及以下几种情况:概念解读 在法律术语中,无效民事行为指的是某种不具备法律效力要求的特定行为。换言之,这种行为不会受到法律的约束和保护,自然也无法产生法律认可的法律效果。
法律主观:无效民事行为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确定、当然、永久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 民事法律行为 自始没有 法律约束力 。